搅合 发表于 2016-2-29 17:26

多伦多非法移民不会遭举报?别傻了!

在2013年2月,多伦多市议会以37:3票通过了多伦多成为加拿大第一个“庇护城市”( Sanctuary City )的动议。按照该条例,本市非法移民可以像合法移民那样使用市府设施和服务,而不用担心被边境局知道,并遭到遣返。然而,据本市英文媒体NOW Magazine披露,多伦多警方并没有忠实执行市议会的这项决定。在“庇护城市”条例实施的两年内,市警方将数百名没有合法身份的人士举报给边境局(CBSA),至少有一百人因此遭到了遣返。http://info.51.ca/uploads/Image/2016/02/6_204345124.jpg维权机构在警队前抗议本地维权机构估计,多伦多有10万至25万的“无身分”(undocumented)居民,大部分是持临时外国劳工签证,旅游签证,学生签证到期后或难民申请失败后不愿离境者。在多伦多成为“庇护城市”之后,他们可“不用害怕地”获取市府提供的服务。同时,警方在调查和处理报案的时候应该遵守“不过问”原则,确保证人及受害人不会被问及身分(特别原因除外),以鼓励证人向警方举报罪案。可在现实中,多伦多警方根本没有将这个条例放在心上,他们几乎是一查到疑似非法移民的人,就会向CBSA索取资料对照,平均每周有一百例之多。一旦确定某人没有合法身份,警方就会将他们的信息反馈给CBSA。据本地维权机构No One Is Illegal获得的内部数据,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,市警方曾向CBSA索取了4254次资料,查问某人的身份;214次查问移民通缉令(immigration warrants);47次要求提供照片对照。其间,由于市警方的“告密”,至少让一百人遭到了遣返。另一个性工作者维权机构Migrant Sex Workers Project则表示,警方经常进入住宅及按摩院搜查,名义上是执行贩卖人口法例或市府附例,其实是在帮CBSA探查无身分人士。对这些维权机构的指责,多伦多警方发言人皮加斯(Mark Pugash)坦言,“庇护城市”条例中针对警方的“不过问”原则同本国法律冲突。当警员发现有人没有合法身份,不可能置之不理。至于警方的做法违反了市议会通过的“庇护城市”条例,该发言人表示,有关呼吁已转给了新任警察总长桑德斯,他会作出考虑。CBSA发言人Antonella DiGirolamo则赞同市警方的做法。他表示,CBSA与警方合作推行《移民及难民保护法例》,倘若警员发现某人是移民部通缉的对象,有权立即作出拘捕,无需等到通知CBSA后再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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